首页 > 继续教育s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得拒绝、阻挠。违反这一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暴力拒绝、阻挠检查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
03-0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得拒绝、阻挠。违反这一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暴力拒绝、阻挠检查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得拒绝、阻挠。违反这一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暴力拒绝、阻挠检查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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