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 )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十日 4.一个月 3.十五日 1.七日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 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帮助通过,点击下图进入购买页面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