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2.一个月 3.3个月 1.三十日 4.6个月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 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帮助通过,点击下图进入购买页面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