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7 2.5 4.10 1.3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 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帮助通过,点击下图进入购买页面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