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起施行,该《条例》突出了政务诚信建设,用第八、第九、第十条等三个条文对政务诚信作出了规定,要求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并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守约践诺、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A:2020年7月1日
B:2021年7月1日
C:2022年7月1日
D:2023年7月2日
《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起施行,该《条例》突出了政务诚信建设,用第八、第九、第十条等三个条文对政务诚信作出了规定,要求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并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守约践诺、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A:2020年7月1日
B:2021年7月1日
C:2022年7月1日
D: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