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对违法行为追溯期限,从违法行为()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A.发生之日 B.立案之日 C.查处之日 D.举报之日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 需要帮助通过服务,点击下图进入购买页面 qq:993166080可以帮助通过,点击下图进入购买页面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