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湖南保险 > 保险合同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三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017
03-08

保险合同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三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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