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错 对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 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帮助通过,点击下图进入购买页面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