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发生合并、分立,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撤销等措施,或者进入解散、清算、破产程序,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及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不需要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银行保险机构。 静湖 2年 ago 股东发生合并、分立,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撤销等措施,或者进入解散、清算、破产程序,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及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不需要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银行保险机构。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 湖南省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平台可以帮助通过,点击下图进入购买页面 需要帮助通过联系QQ 9931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