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A.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B.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C.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D.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
23.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A.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B.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C.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D.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